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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沙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 (2019-2021年

2019/12/25 16:01:00

bukepa

穗南人社〔2019〕156号

关于印发《南沙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

2019-2021年)》的通知

各镇(街),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南沙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已经 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中遇到的 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承办单位:区就业中心,联系电话:34689085 )

南沙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
(2019-2021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 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 批示精神,全面提升我区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 (2019-2021)的通知》(国发办〔2019〕24)、《广东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 (2019-2021)》(粤府办〔2019〕14)和《广州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v广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 (2019-2021)〉的通知》(穗人社发〔2019〕23),结合 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2019-2021年全区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8万人 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7千人次以上。到2021年底,全区 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35%以上,完善覆盖城乡劳动 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劳动者整体技能素质明显提升, 技能人才待遇明显提高,技能人才政策环境明显改善,为南沙 区建设城市副中心和新区、自贸试验片区“双区”发展提供坚实 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实施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工程

一)实施新生代产业工人培养工程。结合新一代信息技 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数字经 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发展和 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需求,落实推进《广州市培育“羊城工匠” 行动计划2019-2023年)》,指导企业拟定产业工人培养方案, 组织实施紧缺职业(工种)人才培养,大力培养复合型高素质 技能人才,全面提升新生代产业工人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积极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深入实施新 生代产业工人(含港澳青年)“圆梦计划”,建设适应现代产业 发展需要的南粤工匠队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科技 工业和信息化局、团区委分工负责,区教育局、区总工会等参 与)

二)实施“粤菜师傅”工程。以广府菜为重点,大规模开 展“粤菜师傅”职业技能培训,提升粤菜烹饪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和质量,打造“粤菜师傅”文化品牌。扶持建设南沙区粤菜师傅 培训基地和培训室,开展粤菜师傅专项能力培训考核。鼓励区 内农村劳动力通过参加“粤菜师傅”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能力培 训及创业培训实现技能就业、技能创业。鼓励餐饮企业开展企 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鼓励企业员工参加岗位提升培训。(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农业农 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参 与)

三) 实施“南粤家政”工程。重点打造母婴服务、居家服 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四支队伍,鼓励家政服务企业、 从业人员依托广东远程职业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参加免费远程培 训。在员工制企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鼓励企业员工参 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加强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在 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至少得到1次“回炉”培训,为符合条件 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提供免费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积极 引进港澳地区培训资源,开展培训合作,加强交流共建。建立 家政扶贫对接帮扶机制,重点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本市 低保低收入等困难群体的培训力度,吸引外省人员来穗从事家 政服务工作。努力实现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素质有提升。到2021 年,在区内建成市级以上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1家,区 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不少于2家。(区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分工负责,区 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总工会、区妇联等参与)

四) 实施企业学徒培养工程。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和现代学徒制,推动企业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深 入合作,联合培养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技能人才。 2021年,全区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4000 A次以上。(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分工负责,区发展和改革局 参与)

五) 实施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工程。发挥行业协会、 龙头企业等培训主体作用,对受经济环境等影响的困难企业职 工开展提升职业技能和转岗转业能力的各类培训,帮助困难企 业稳定职工队伍,促进再就业。对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失 业人员开展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工负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区商务局 等参与)

六) 实施农村劳动力精准培训工程。继续实施农民工“求 学圆梦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返乡创业培训 计划''和乡村工匠培训等专项培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 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完善省内省际结对 帮扶机制和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对农村贫困劳动力

(含贫困家庭子女)开展适应就业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 给予补助。积极培养贫困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和创业致富带头人。 广泛开展各类农村电商培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 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团区委分工负 责,区民政局、区总工会等参与)

七) 实施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大力实施退役军 人全员适应性培训与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制定技能培训具体专 业(工种)目录,鼓励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考取相关 技能证书,建立区级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培训基地。到2021年, 退役军人参训人员职业技能证书获取率达到90%以上。(区退 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等参 与)

八) 实施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教育培训工程。 全面摸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 源情况,根据地区就业市场需求和''两后生''的教育培训意愿, 分类组织“两后生”精准对接职业院校,采取长、中、短相结合 的教育培训模式,提高“两后”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基本消 除“两后生”无技能从业现象。(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分工负责)

九) 实施安全技能提升工程。以大力推进高危行业领域 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为重点,开展化工等高危行业领域的企 业全员安全技能培训,特别是企业经营者和新工人的安全技能 培训及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培训。鼓励高危企业集 中的地区建设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持续开展安全培训专 项执法监察,确保全区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 覆盖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得到全面提 高。(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十)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以实施推进残疾人 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为重点,针对各类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雇主培训等专项培训。到2021年,各类残疾人接受培训的机会 明显增加。(区残联负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 会、区妇联等参与)

三、有效提升培训主体供给能力

(十一)扩大职业培训类型和培训机构规模。指导培训机 构(含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及行业协 会、学会加强与企业的沟通,构建“广州南沙产业与职训联动平 台''等多元、稳定、长效的技能人才合作培养机制。指导镇(街) 依托各自辖区产业发展定位,开展“一镇(街)一训”特色职业 (工种)培训课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 分工负责,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等参与)

(十二)引进国际职业培训模式。开展产业技能人才需求 调研,根据产业发展对高水平技能人才的需求,以及新产业新 业态对新工种(职业)技能人才的需求,探索引进德国“双元制” 等国际先进职业培训模式,指导培训机构及企业在现有培训模 式的基础上融入“双元制”等国际先进职业培训模式的优点,充 分利用已有的实训场地及设备,通过开展“定制班”(即对职业 院校学生按照企业的要求进行联合培养,毕业后即能入企就 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新工种(职业)技能人才培训等 企业技能人才定向培训,形成技能人才培养的“南沙模式”。(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分工负责,区发展和改革局 参与)

(十三)推动企业扩大培训规模。各类企业要制定实施企 业新录用员工和转岗转业职工的适岗能力培训计划、岗位技能 提升培训计划,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组织实施高技能领 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境外培训。支持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可通过职工教育 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并按规定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深化 产教融合,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 建成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灵活 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区 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等参与)

(十四)支持院校扩大培训供给。支持在区内新设职业院 校或现有的职业院校扩大办学规模,支持办学条件成熟的职业 院校围绕重点工程项目设立职业教育专业或开展技能培训。支 持职业院校以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为重点对象开 展补贴性培训。职业院校承担面向社会职业技能培训的收入在 合理扣除直接成本后,可按不超过60%的比例提取补充单位绩 效工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之外单列管理。允许职业院校 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 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具体比例由主管部 门确定。职业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的一线教师倾斜并予以奖补。(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分工负责,区财政局、区总工会等参与)

(十五)拓展职业技能培训内容。落实广州市企业紧缺急 需职业(工种)目录,对获得目录中职业(工种)高级工以上 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和失 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均可在规定标准基础上提高30%。将通用


职业素质、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安全环保、健康卫生、求职 能力及就业创业指导等综合性培训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工业和 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等参与)

(十六)大力发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广“工学一 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推动云计算、大 数据、移动智能终端等在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应用,提高培训 便利度和可及性。以远程职业培训网建设为重点,支持建设互 联网培训平台,开展前沿技术知识更新培训和行业信息人才培 训,搭建行业信息领军人才交流平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区教育局分工负责,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参与)

(十七)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对公共职业技能培 训基础平台建设及其合作方式加强引导,对企业、院校、培训 机构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予以支持,对院校、培训机构和 实训基地实训场地需进行消防改建的,制定相关措施予以支持, 指导机构改建并完成消防验收。支持在港口物流、船舶与海洋 工程、汽车制造与维修等产业的部分重点企业试点建设企业技 能人才培训基地。支持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发展,建立同业交 流平台。深入推进“广州南沙产业与职训联动平台”建设,与具

备培训条件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机构开展合作。推进落实 负责,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 应急管理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参与)

 

' 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十八)落实和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全面梳理现 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确保按规定给予各类重点群体免费 职业培训或职业培训补贴,并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对企业 自主开展或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受委托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 按一定比例先行拨付补贴资金。重点对受经济环境等影响的企 业职工、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贫困劳动力等群体开展 项目制培训。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 (或自学)后取得相应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 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 享受。对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 基础上再给予特殊优待。支持对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帮扶。符合 条件的单位或机构应在开班前按照相关要求将开班材料报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登陆相关系统填报信息,提交系 统验证,参训劳动力个人不能重复申领。对组织劳动者开展广 州市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机 构及考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按照证书级别给予补贴。 对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扶持补 贴。对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并符合条件的参赛选手和单位给予奖 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分工负责,区发展


和改革委、区教育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残联等参与)

(十九)加大资金支持和监管力度。要加大对就业补助资 金、地方人才经费、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的筹集整合力度,对相 关职能部门的各类培训资金和项目进行优化整合,统筹用于职 业技能提升行动。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 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 津贴补助。税务部门要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 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推动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 费开展自主培训与享受政策开展补贴性培训有效衔接,探索完 善相关机制。可通过安排经费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职 业技能提升组织实施、培训课程标准及教材开发、师资培训、 教学改革、考核认定及督导、职业技能竞赛及其他相关基础工 作给予支持,对培训组织动员工作进行奖补。鼓励将财政补助 资金与培训工作绩效挂钩,加大激励力度。加强资金监督检查、 专项审计和风险防控,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区审计局分工负责)

五、加强组织保障

(二十)强化组织领导。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 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在区就业工作领导小 组框架下,建立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和培训情 况定期报送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区镇(街)统筹、 部门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十项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 工程的负责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相关 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扎实高效完 成职业技能培训任务。要建立工作季报和年报制度,加强统计 分析和监测研判,及时推动政策完善。

(二十一)加强宣传引导。要依托互联网、基层公共服务 平台等,广泛宣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项政策和实践成果,加 强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 和工匠精神,进一步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加强技能人才激励, 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带动整体工作取得新进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