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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就业、创业、培训扶持政策常见

2025/10/10 17:45:00

一、关于就业补贴


(一)哪些企业和个人可以申请就业补贴?

答:企业注册地在南沙(社保补贴),个人户口在南沙(岗位补贴)。


(二)申领就业补贴有什么条件?补贴多少钱?

答:1.社保补贴:2014年1月1日后,注册地在南沙区的企业新招用女35岁、男40岁或以上南沙户籍人员,参加企业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半年或以上,根据其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期限,对企业缴费部分给予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 


2.岗位补贴:2014年1月1日后,南沙区户籍人员新进入注册地在南沙区的企业工作,参加企业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半年或以上,根据其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期限,给予劳动者每人每月200元的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


二、关于创业补贴


(一)南沙区创业者有什么补贴?(办理失业登记并在失业登记有效期内的创业者)

答:1.在南沙区内注册的创业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一次性补贴5000元。开业一年内提出申请。


2.南沙户籍创业者领取营业执照正常开展经营,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依照“先缴后补”原则,按照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3.在南沙区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可申请租金补贴,每户每年4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4.创业者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每户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